您好,欢迎来到兜白养生。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怎么多要征地补偿

怎么多要征地补偿

来源:兜白养生

土地补偿(分五类):

(1)征用水田、旱地、专业菜地、专业鱼池,按该土地标准的六至十倍补偿;

(2)征用果园、茶园按该土地邻近水田标准补偿;征用其他经济林地,按该土地邻近水田补偿标准的50%至70%补偿;

(3)征用用材林地,按该土地邻近水田标准的30%至50%补偿;征用荒地、荒山按邻近水田补偿标准的20%补偿;

(4)征用水塘、渠、坝等农用水利用地,按邻近水田标准补偿;征用水库按邻近水田补偿标准的60%补偿;

(5)征用道路,按征用道路的邻近土地类别补偿标准补偿。

一、征地都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法律依据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doubailingjiu.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