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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低保复核方案

来源:兜白养生


下半年低保复核方案

湾里街道民政办20__年下半年城市

低保对象复核工作方案

各社区居委会:

根据省《低保操作规程》、市《低保实施细则》和《鸠江区20__年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鸠民【2011】22号),以及鸠江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__年下半年低保复核工作的通知》(鸠民20__年94号)文件精神,现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湾里街道20__年下半年城市低保对象复核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为进一步提高全街城市低保规范管理水平,坚持“全面复核、分类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凡符合分类保障的低保对象,按鸠民201122号文件规定,落实分类保障;不符合分类保障或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退出保障范围。准确核定低保对象,加强动态管理,使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开放成果。

二、方法步骤:

此次城市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工作,20__年11月20日开始,20__年12月20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各社区要把半年复核认定工作作为年底的中心任务,抽调人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一)宣传培训阶段(11月20日—11月30日)

1、宣传到位,确保复核认定工作公开透明

各社区在复核认定工作前,一是利用宣传阵地广泛宣传低保;二是要在辖区各单位和居民集中地进行宣传,发1

放致低保户的一封信等方式向居民群众宣传复核认定工作的时间、目的、意义以及享受低保的标准,让家家户户了解低保的各项,从而提高复核认定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社区召开两委会议,对复核认定工作进行详细的安排部署。

2、培训到位,保证复核认定工作进展有序

加强对参与复核认定工作人员的培训,特别是加强对社区基层工作人员以及低保听证会成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水平和业务素质,增强依法行政意识,遵守工作纪律。明确复核认定低保对象每个环节的规定、具体要求,真正做到正确理解,准确掌握,规范执行。

(二)全面复核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

1、入户调查,坚持全面实施低保动态管理

入户调查从12月1日开始,12月15日结束。社区低保工作人员要逐户上门了解本辖区内的低保对象的家庭基本情况,填写复核记录表,在低保对象低保证上加盖复核印章。低保对象对象家庭成员或家庭收入发生变化的,收集相关证明,同时填写动态管理审批表并签署意见,形成半年复述工作报告,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上报事处。

2.分类施保,加大对重点困难人群的救助

全面调查摸底核查的同时,依据低保居民家庭主要成员经济收入、身体状况和劳动能力等情况,对低保对象中的下列人员,实施分类保障,在正常享受低保金的基础上,加发低保保障标准30%的保障金;

3、完善低保听证制度。此次低保的半年复核工作也可结合听证制度进行,使低保工作更阳光、公平,提高群众对低保工作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4、规范档案管理。低保对象档案实行一户一档,要做到完整、规范、不得随意涂改,由区民政部门、街道、社区保存。档案主要包括:个人申请、入户调查表、家庭成员户籍材料、民主评议表、审批表等。社区建立城市低保对象台帐。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5日至12月20日)各社区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和有关数据的统计汇总工作,及时上报街道。街道对社区上报的复核材料进行审核,并按不低于低保对象的20%抽查,连同复核工作总结,于12月10日前上报区民政局;20__年元月份按复述后审批结果发放低保金。

三、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工作是一项牵涉面广、性强、矛盾比较集中的任务,必须要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各社区要成立任组长,副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低保半年复核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工作方案。

2、密切配合。在半年复核工作中,城市低保全面复核工作要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

3、做好信访接待。城市低保的半年复核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社区要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真诚接待,耐心解释,化解矛盾,防止形成新的不稳定因素。

湾里街道民政办

20__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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