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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销售管理范例

来源:兜白养生

农产品销售管理范文1

 

关键词:销售 税收管理

我国现行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的免税农产品收购金额可按规定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农副产品收购的开据和使用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农民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由收购企业开具的农产品收购,第二种是:非农户企业、农场、林场、开发公司销售自产农产品或经过对农产品生间加工后销售农产品使用的货物销售。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是享受免税的,又是可以抵扣的应税项目,由于农产品收购是由企业开据的,一些收购农产品的企业利用农产品收购偷漏,虚开代开农产品收购,更有一些不法分子制造销售假的农产品销售,以谋取个人私利,造成了国家税收的流失,这也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如何规范、监管农产品收购的使用已经成为管理中我们巫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1.完辱农产品箱德的管理,区别两种的性质

    一个农产品加工企业他既是免税农产品的采购者也是销售再加工农产品的销售者,农产品采购的是可以抵扣计算进项税额的,经过加工后的农产品的销售是应税产品,是要交纳销项税的,那么农产品加工企业自行填开农产品采购他的随意性非常大会出现如下问题:农产品加工企业在开据过程中存在一处收购数家或数十家产品只开一张的现象,并且多为现金交易,收购业务的真实性难以核对也为虚开代开收购提供极大的可能,也给税务部门的日常管理及调查取证工作增加了难度,由于农产品收购企业手中持有,一些企业利用现行进项、销项相抵的特点,采取提前或滞后的方式调节当期应税额,人为调整税款以达到少交税或不交税的目的,有些企业采取少购多开增加企业的进项税额,使企业成本加大逃避企业所得税的征缴,有些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高开收购农产品价格,虚开农产品采购,使企业虚赠产量、加大出口销售额,以达到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的目的。把农产品收购交给企业自己管理很难能做到公平税负以法纳税,这如同法官给自己判案,缺少的是监管。

2.分析农产品收购存在问题的原因

。究其原因是我国农产品收购的管理游离了我国的征管范围,目前税务部门没有认证比对农产品销售的程序和系统,笔者认为既然农产品销售是应税项目,并可抵扣计算的进项税,建议税务部门尽快开通农产品销售认证比对系统,做到与一样进入国家金税工程,就是暂时不能开通农产品销售认证比对系统,也要在农产品防伪上多下点功夫,让不法分子没有可乘之机。

3.改革企业农产品收购使用方法。加强税收征管

农产品销售管理范文2

关键词:名牌农产品 渠道建设

品牌的知名度要销售规模来体现,而销售规模要靠销售渠道的运作才能实现。搞好农产品销售渠道建设,加强对销售渠道的开辟和管理,形成一个通畅的、高效的销售网络,消除产品与消费者之间的分离,为消费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消费平台,是农产品推广的重要工作,也是农产品品牌创建成功的关键环节之一。

培育市场销售主体

培养优质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经纪人。为了解决农产品生产的分散性、地区性、季节性和农产品消费集中性、全国性、常年性的矛盾,建立优质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或批发市场优质农产品专营区来集中销售优质农产品是一个很好的选择。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我国农村流通形式已由过去以国合商业为主的旧格局,迅速转变为以农民参与流通为主的新格局,有越来越多的农民肩负着广大农民的期望走上流通舞台,在市场农业发展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要注重对市场经营者的资格审定,培养优质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经纪人,并进行后续培训指导。

扶持农业产业化的销售龙头。在农业创名牌的过程中,依托各地名牌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各类区域性农产品销售公司,通过契约关系或买卖关系与基地和农户组成农业产业化组织,将销售公司培育成农业产业化的销售龙头。销售公司先从农户手中收购产品,然后外销,有效缓解“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为此,探索新的产业化组织模式,如试行“公司+合作社+农户”或“公司+大户+农户”等模式,公司和农户之间也可以通过专用性资产投资,相互参股经营,成本预付或收益预付等方式提高双方毁约的成本。应完善经济法规,加强对参与主体的法制教育,提高其履约的自觉性,并通过倾斜扶植一批有影响力的销售公司,使其成为农业产业化的销售龙头,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

引导农民组建销售合作组织。农产品流通问题是农民合作起来首要解决的问题,从实践看,解决农产品“卖难”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应运而生最直接的动力,农产品流通也是农民合作最基本的环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从根本上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充实了农产品流通市场主体组织,在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建立起了桥梁和纽带,成为深化结构调整的最根本环节。购销合作组织为农民销售农产品时,一般不采取买断再销售的方式,而是主要采取委托销售的方式。所需费用,通过提取佣金和手续费解决。购销合作组织和农民之间是利益均沾和风险共担的关系,委托综合性或区域性的社区合作组织(如流通联合体、贩运合作社、专业协会等),既有利于解决“小农户”和“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又有利于减小风险。购销组织也能够把分散的农产品集中起来,为农产品的再加工、实现增值提供可能,为产业化发展打下基础。

调动销售大户的积极性。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农村涌现了许多靠贩运和销售农产品发家致富的销售大户。。他们是我国农产品流通中的一支重要力量。销售大户不仅解决了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而且能繁荣当地经济。但是由农户转化而来的个体销售大户,在市场信息瞬息万变的今天,很难对市场信息进行有效的搜集、分析、处理作好市场预测,还会遇到如天气、运输、行情等诸多困难,风险较高,而且对市场经济知识缺乏较深了解,销售能力有限。为此,要完善信息体系,对大户进行必要的信息指导,引导大户进行商业投保以规避风险,采取聘请专家指导,举办培训班,定期召开经验交流会等办法提高销售大户的销售能力。

各级农村经济组织,要把培育农民流通队伍作为实现农民增收的关键措施来抓,要充分认识农民营销大户和经纪人在市场农业中的地位和作用,为其正名,赋予其恰当的政治地位和荣誉;要为农民流通队伍营造公平的竞争氛围,取消一切不合理的规定,使他们可以同样的条件获得银行贷款、注册商标、土地使用权、企业冠名权等;引导农民营销大户和经纪人走联合、合作之路。

创新销售渠道的拓展方式

创新销售渠道的拓展方式

通过区域开拓销售渠道。在某个区域市场上寻找具有一定的渠道网络规模和对网络的控制管理能力,具有一定资信、实力,而且理解销售策略,愿意合作的中间商作为公司的销售商。在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委托商销售各种或某些农产品,将农产品推进商已有的农产品流通渠道网络。依靠商能够较快地开辟市场,形成销售规模。但在产品没有知名度的情况下,商很难全心全意地做市场。所以企业应配合某个区域市场渠道开拓,搞好宣传促销工作,扩大产品在该市场的知名度,增进消费者对该品牌农产品优良品质和特色的了解。

主动出击,加强区域渗透。农产品多为人们日常生活所必需,市场需求大,而城市的居民相对较为集中,对农产品市场的开辟较为有利。农业企业可以选择一些居民小区,通过组建超市专柜、集市专区、直销点、专卖店,集中力量铺货、宣传、促销,打开局面形成规模后留一部分力量维持运转,然后把主力拉到另一区,在总结前一小区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强攻新区市场,攻下后再扩展,实行“集中优势兵力,分片包围,各个击破,打市场歼灭战”。渗透策略的最终目的是在大城市建立区域化的直销网络,有选择地占领居民比较集中的消费市场,不求最大,只求最好。这样做的好处是,风险较小,容易积累市场经验,但需要一支团结善战的营销队伍,需要好的策略和管理。

倒做渠道。倒做渠道也是针对城市,是区域和区域渗透相结合的产物。具体工作与区域渗透相似,也是先划一个区域,集中力量做渠道,做成后再转入下一市场。不同的是,倒做渠道在区域市场成熟后就选择一符合条件的经销商作为区域,将渠道交给商,这种方式对零售渠道的控制能力不会丧失,同时抑制了商的反控能力,对市场始终占有主动权。倒做渠道的最终理想模式是在一个城市建立一个可控的金字塔式的短渠道的分销网络,从而建立一个稳固的销售基础。虽然要花很大的精力,而且要耐得住性子,但做成了即是自己的市场,这对于像农产品这样的生活必需品来说,是非常值得的。

突出名牌农产品销售终端专卖

由于农产品品质营养卫生状况直接关系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所以,加强终端市场销售管理,是农产品品牌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城市市场销售终端,应适应人们需求的升级和对购物环境的要求,改变传统的集市地摊销售模式,提升终端市场层次,拓宽终端市场形式,将终端由农贸市场向超市和专卖店拓展。并在超市和农贸市场设立名牌农产品专营区,能突出优质农产品的专卖,对培养消费者的农产品品牌意识和质量意识具有非常显著的宣传引导作用。同时便于对农产品实施市场准入,搞好名牌农产品终端质量管理。

农贸市场的优质农产品专营区。从目前的情况看,农贸市场这一类销售终端在农产品销售中依旧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主要是因为在人们传统的观念里,农产品销售的主要场所是农贸市场,部分消费者在传统消费观念和购物行为的支配下,仍然喜欢到农贸市场进行日常采购;农贸市场商贩的低成本包税经营和生鲜流通本身的低层次性,使得他们具有生鲜初级产品价格上的竞争性。所以,农贸市场这种销售方式可能还会存在很长时间,利用这种销售终端,在这里开辟农贸市场的优质农产品专营区,突出优质农产品的专卖,确保产品质量和信誉,避免鱼目混珠,便于消费者识别和购买,有利于名牌农产品市场向深度开发。

超市优质农产品专柜。农产品进超市要有响亮的品牌,名牌农产品一定是有品牌的农产品;人们在超市购买农产品是基于超市的信誉和质量保障,而名牌农产品是严格按标准生产的优质农产品,不论卫生安全,还是营养风味外形都优于一般农产品。而且由于进入超市的门槛高,有利于流通主体自觉加强对生产流通过程的质量监控,推动名牌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超市对陈列的商品一般会要求外形好看,大小统一,包装醒目新颖,这对农产品也不例外。进入超市的品牌农产品要包装标准化,在产地市场就必须做好挑拣、分级、包装产后工作。挑拣、分级、包装产后工作是生产过程在流通中的继续,它们不仅能增加产品价值,提高产品形象,而且减少无效物流,降低物流和环卫成本。

直销点、专卖店。专卖店和直销点是名牌农产品专营市场供应链销售终端的一种形式,农产品销售组织通过建立多种形式的农产品配送中心,向城市专卖店和直销点实行农产品专供直销,可以缩短流通环节,减少运销环节污染,这是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保证农产品流通质量的最有效形式。配送中心架起了基地与最终消费者之间的桥梁。作为产品质量的保证人,配送中心必须对基地生产的农产品质量进行监控,从而确保配送产品的质量,同时,与基地购销关系的建立,可以有效引导基地农民按标准化生产,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发展农产品配送,实行产销直挂,也是新时期农产品绿色营销的有效模式。

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和市场环境建设

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

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一是要注重市场功能的完善和多种服务设施的配套。要尽快把星罗棋布的“田头市场”及时升级为集中规范的产地批发市场,重点是加强信息体系、质量检测体系、电子结算系统等基础设施,以提高市场档次和交易能力,并为开展网上交易、交易、拍卖等现代流通方式打好基础;二是要加强物流配送设施建设,包括配送中心、运输设备、储藏设施、保鲜设施、道路交通条件等方面的建设,提高流通效率,减少鲜活易腐农产品在交易过程中的损失,降低运销成本,为大力发展定单农业和农产品专供直销和连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创造条件。

农产品销售管理范文3

[关键词]京津冀协同发展;品牌资产评价;品牌建设对策

[DOI]1013939/jcnkizgsc201707190

近年来,有关农产品区域品牌的学术报告和研究也有很多,但主要是对农产品区域品牌的特征,以及竞争力等方面进行研究,而缺乏对农产品区域品牌资产方面的系统分析。河北省的农产品品牌化刚刚起步,探讨哪些因素影响消费者对农业企业具体产品的品牌资产的评价和判断,并进一步探究消费者对企业联想的感知效果,同时站在农产品品牌资产构建的视角提出相应的评价意见和建设对策就显得尤为重要,文章我们主要研究企业社会责任、农产品的质量和销量、企业创利能力和未来发展潜力等因素对农产品品牌资产评价的影响。

1 河北农产品品牌资产评价的现状分析

品牌资产通常是企业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和文化软实力。而品牌资产的构成因素又有多种,而目前,河北省大多数农产品企业对品牌资产评价的组成要素及其重要性还没有正确的认识,河北省农产品品牌建设还存在很多问题。由于河北省大多数农产品生产经营商对品牌及其竞争力的认识不够,品牌建设和品牌竞争意识不足,品牌推广力度欠缺,使得河北省农产品品牌化发展缓慢,品牌资产价值较低。

11 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淡薄

河北省有关农产品的企业大多起步较晚,虽然现阶段也在不断发展,但是发展的速度却较为缓慢,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淡薄,缺乏主动承担公司亏损等风险的担当,更缺乏对社会公益事业的投入,导致企业形象不高,无法增加品牌竞争力和品牌资产。

12 品牌生命力较弱

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区域特色农产品品牌化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大多数农业经营者品牌意识不足,一些优质特色农产品因没有注册品牌,造成其土味浓、知名度低、缺乏品牌竞争力;而已经注册农产品品牌的多数以产地加农产品本身来命名,品牌名称不够创新,品牌知名度不广、品牌周期短,未能产生品牌效应增加品牌资产。

13 品牌技术创新水平较低

河北省特色品牌r产品加工企业技术相对落后,大多是对产品进行粗加工,精加工产品和深加工产品不足,创新能力薄弱,缺乏适应农产品加工发展的科学储备和技术支撑,支持农产品加工技术创新的资金不足,高级技术人才缺乏,从而降低了品牌价值的增值能力。

14 农产品销量质量较差品牌形象低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河北省对于农业的重视程度相比工业和第三产业较低,所以农产品的销售渠道较少,营销策略相对落后,导致农产品销量不足,又由于种植、加工、运输等技术经验的欠缺,导致河北省农产品质量较差。河北省农产品销量和质量的相关问题是造成品牌形象低的主要原因,由于品牌形象较低,所以品牌竞争力不足,品牌资产价值低。

15 创利能力弱品牌发展潜力不足

河北省对农产品的加工大多是初级的,精加工和深加工较少,所以农产品缺少附加值,产品单价较低,导致利润低,由于产品的创利能力较弱,所以农产品公司的发展一直较缓慢,规模无法扩大,加工设备无法更新,也无法对新技术研发以及人员培养投入资金,这样就使得公司始终无法呈现良性的发展,而农产品品牌发展的潜力也就缺乏了强有力的后盾支持,最终导致农产品品牌发展潜力不足,品牌的市场竞争力很低。

16 与京津市场对接障碍多

虽然现在是京津冀协同发展,但是河北省特色品牌农产品与京津市场的对接并不是很紧密,由于缺少沟通和协调,河北省农产品在京、津两地市场上占有率较低,知名度也不高,河北省农业企业依然缺乏融入和利用京津的意识,生产的产品也无法满足京津市场的高质量、多样化需求,最终导致河北省农产品品牌很多都无法走出家门,品牌知名度低。

2 河北农产品品牌资产构建对策

品牌是以物质为载体,以文化为存在方式,是企业与顾客长期互动关系的结果。。具体来说,从企业社会责任、市场、质量、效益和潜力五个方面进行构建。

21 企业社会责任构建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河北省农业企业社会责任是影响消费者对企业产品评价的重要因素,同时也是农产品品牌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社会责任包括本企业对自己公司风险过失的责任承担以及社会的公益贡献等多个方面,公司积极承担相应的企业社会责任易于在消费者心中树立一种可信赖、有担当的良好公众形象,影响消费者对本企业的认知与信任程度从而影响消费者对本企业产品的认可度和品牌忠诚度,增加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和附加效益,提升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的河北农产品品牌资产,完善品牌资产构建体系。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需要北京、天津、河北这三地的相关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和物质奖励来鼓励农产品企业在本公司内部形成积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文化并不断传承,对于那些已经积极承担相应企业社会责任的农产品公司,应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和由衷的宣传赞美,提高农产品公司的知名度。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背景下,通过提高河北省农产品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来树立企业良好的公众形象,增加消费者对本公司的认可度、信赖度以及品牌忠诚度,使公司得到良好的发展和经营,从而也提升了河北农产品品牌资产,是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河北农产品品牌构建体系中最重要的一环。

22 市场构建

一个品牌发展的现状以及品牌资产价值如何,主要看它被市场的接受程度。所以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利用优势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首先打开并占据京津冀地区,然后将市场扩展到全国,在国内形成一定知名度以及销售管理经验成熟后将农产品的市场拓展到国外。增加国内销售量、拓展国内市场可以提高京津冀地区以及国内消费者对该品牌产品的认可和接受程度,拓展国外市场增强了该品牌产品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和程度,从而增加了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河北农产品的品牌资产。充分将互联网和实体店相结合,形成以网络销售为主、实体店销售为辅的农产品市场经营的新形式,这样可以充分利用发达的互联网将河北省的农产品销售到京津冀地区、全国乃至世界,进而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充分开拓河北省农产品的销售市场,扩大产品、公司、品牌的知名度。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河北省农产品的市场构建还要从搭建完整系统的产业链着手,从农产品的种苗购买、技术指导、产品加工、产品储藏、产品运输到产品销售涉及企业上游供应商直至企业下游的销售商,最终农产品到达消费者的手中这一整套环节,所以应建立起完整的、系统的产业链,以确保河北省农产品在生产、销售过程中畅通无阻,不易出现滞留、供给不合理的情况,只有完善了产业链,才能保证河北省农产品市场的开拓有强有力的后盾支持。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背景下,河北省农产品只有构建了完善的市场体系,真正拓展了国内外的广阔市场,才能增加河北省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增加品牌竞争力,提高河北农产品品牌资产,在河北农产品品牌资产构建体系中再献一策。

23 质量构建

农产品质量是影响品牌资产的重要因素。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河北省农产品质量水平只有达到要求、符合标准甚至超越一定水平才能得到消费者的购买与信赖。在农产品的加工、运输和出售方面,应购进先进的设备,采用先进的加工和保存技术,并且形成一套完整、系统的运输链,以确保农产品在加工和运输过程中用时最短,保证农产品的新鲜度,使农产品在到达消费者手中时是最新鲜、最健康、最安全、最绿色、最原生态的。同时根据消费者对所购农产品的反馈、再购买情况以及品牌忠诚度等情况及时调整河北省农产品的各方面指标并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积极加强京津冀地区之间的农业经济技术交流,打造出最优质的农产品,以扩大京津冀乃至全国全世界的市场,只有产品的质量提高了,消费者认可了并且消费者对农产品的品牌忠诚度和评价提高了,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背景下河北省农产品的品牌才会有更大的知名度,从而可以提升河北省农产品品牌资产,使河北省农产品品牌资产的构建体系更加完善。

24 效益构建

公司效益可以间接反映一个品牌的超值创利能力,也反映了品牌企业的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这就是品牌效益,是一个公司品牌所带来的收益和附加值,也就是品牌资产。一个公司的效益越好表明本公司的生产成本费用利润率越高、总资产贡献率越高、实现利税越大。企业经营的最终目的就是盈利,一个公司只有创造出最大的经济效益,才能不断发展长久不衰,成为一个行业的领头羊,这就间接增加了公司品牌竞争力,增加了品牌资产,所以公司效益是增加品牌资产的重要间接推动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环境,为提高河北省农产品的经济效益创造了有利条件,河北省农产品企业可以在、资金、技术等方面向三地寻求强有力的支持和帮助。首先,在资金方面,三地可以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扶持“三农”,在资金方面为农产品公司提供一定的小额融资,减少农产品公司的贷款额度,从而减少其公司的经营风险和应付银行利息,可以减轻农产品公司的部分压力,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一部分农产品公司融资难、Y金周转不畅等问题;其次,在方面,京、津、冀的相关地方可出台相关减少对农产品公司税务的征收并对其加大补贴力度,给予一定的扶持,促进农产品公司的稳健发展;最后,在技术方面,京、津、冀三地互相之间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为河北省农产品公司提供最先进的技术、培育最优质和最具特色的农产品,农产品的质量提高了其零售单价也自然随之上升,这样就可以为河北省农产品公司创造最大的效益,使公久稳定发展。河北省农产品公司在京津冀区域乃至全国地区创造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公司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壮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为本公司产品的品牌增加竞争力,所以,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背景下,积极创造公司的效益也间接增加了河北农产品品牌资产。

25 潜力构建

对于品牌所有者来说,一个品牌的价值不但体现在它具有当前的超值创利能力,还在于它未来能否有超额利润在企业产生。也就是作为无形资产的品牌积累起来的价值越高,品牌发展的潜力就越大,从而品牌竞争力就越强,品牌资产就越高。农产品品牌潜力来自顾客对你的品牌的看法和感知价值。因此,从构建品牌价值的构成要素:品牌知名度、品牌美誉度、品牌联想、品牌忠诚度等方面构建和挖掘河北省农产品品牌的潜力,增加品牌资产。品牌知名度是指消费者对产品品牌所了解的程度,它反映了消费者总量中对本品牌的知晓人数或所占比例,反映的是产品品牌影响的广度或范围。不但品牌农产品的质量、价值影响品牌知名度的高低,而且品牌的传播渠道、传播方式以及营销模式等也在很大程度上对品牌知名度产生影响,所以,河北省应在保证产品质量高、价值大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这一优势环境通过多种传播媒介,如、媒体、网络等,多多投放广告加大宣传力度,同时积极拓展新的传播渠道和传播方式,组建专业的营销团队开辟新颖独特的营销模式来扩大品牌的知名度;品牌美誉度是指消费者对该产品品牌的赞美和信任程度,在了解该品牌的顾客中夸赞该品牌的人所占的比例。它反映顾客对某一品牌在质量上的整体印象。品牌美誉度的高低是由产品的实际质量和评价者的主观性决定的,是消费者和农业企业长期互动的结果。所以要想增加品牌美誉度首先还是要把好质量关,使河北省农产品不管是在外形、口感(农食品)、包装、安全、绿色、价格等方面都力争上游,其次还要加强对销售人员、销售环境、后续服务等销售环节的管理,给消费者良好的主观购物感受,增加品牌美誉度;品牌联想是指透过品牌而产生的所有联想。它是将具体的品牌特征反映在顾客心目中。它不仅形成了消费者购买的理由,也为品牌延伸提供了依据。农产品品牌联想在消费者群体以及社会上的形成还需要企业的不断努力,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背景下企业还是要抓住这一有利环境,不断提高自己的品牌竞争力,形成自己的公司特色,精确产品的市场定位以及目标人群,突出自己的产品特征,在消费者群体以及社会上树立特色鲜明的品牌形象,构建品牌联想;品牌忠诚是指顾客持续地购买和使用同一品牌。品牌忠诚是农产品品牌价值的核心。品牌忠诚的形成是一项十分艰难且长期的发展过程,它需要公司在多个方面都做到领先甚至完美的状态,想要构建品牌忠诚度,增加农产品品牌的竞争力和长期的发展潜力,那就需要构建和完善以上的品牌知名度、品牌美誉度、品牌联想,当河北省农产品品牌资产的体系构建取得一定成果,那么农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品牌美誉度、品牌联想就会自然转化成了品牌忠诚,进而成为增加河北省农产品市场潜力的核心,也是增加河北农产品品牌资产的核心。

3 结 论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品牌已经越来越成为企业增强竞争力的强有力武器,河北省农产品企业应该顺应这一趋势,并且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一有利的机遇和大环境,发挥比较优势和能力,充分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而农产品品牌资产评价的组成要素有很多,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所以河北省农产品品牌资产建设是一个长期、艰巨而又复杂的任务。本文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背景下,主要以河北农产品品牌资产评价的组成要素及建设对策为研究对象,从企业社会责任、农产品的质量和销量、企业创利能力和未来发展潜力等方面指出了河北农产品品牌建设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希望通过这一研究课题,使河北农产品品牌资产评价与品牌建设得到充分发挥。

参考文献:

[1]白光,马国忠中国要走农业品牌化之路[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

农产品销售管理范文4

关键词:区域农产品;品牌保护;瓶颈

我国自古以来便是农业大国,地质和气候特征的多样性造就了我国丰富且各具特色的区域农产品,形成了数量可观的农产品品牌,为我国农业带来了强大的竞争力。然而,在我国改革开放、步入市场经济的几十年来,由于品牌保护不善,大批的区域农产品品牌遭到打压、冒用,没有创造出作为一个地区特色所应有的价值。在这个背景下,让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们认识到品牌保护的重要性,突破品牌保护的瓶颈,建立健全一整套品牌保护体系,成为了迫在眉睫的任务。

1.区域农产品品牌的特殊性质

农产品区域品牌是农产品品牌中的一种特殊类型,相比于其他类型,它具有地域性、公有性和延伸性等特殊性质,研究区域农产品的品牌保护,必须先从它的性质入手。

1.1品牌特色的地域性

区域的农产品品牌,特别是经过长期历史积淀、具有区域传统特色的农产品品牌,一般都是建立在区域内独具特色的自然资源或人文文化的基础之上,具有鲜明的地区优势和品牌知名度。

1.2品牌权利的区域公有性

一般情况下,区域农产品的品牌权利不应属于某个集团、企业或个人,而是区域内生产经营该产品的相关机构和个人所共有。在品牌经营和品牌保护的过程中,由代表性的机构,如地方、行业协会等进行具体的执行。

1.3品牌效应的延伸性

由于区域农产品品牌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往往能够形成一个区域的表征性价值。具体表现为:基于农产品品牌,对区域的经济发展策略、对外形象和文化内涵产生积极的影响,实现农业、商业和服务业共赢,经济和文化的共同发展。

2.保护区域农产品品牌的重要性

我国是农业大国,广袤的疆域和特殊的气候打造了大量独具特色的农产品品牌,具有重大的开发价值。然而由于缺乏对品牌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多年来我国的农产品品牌一直没有体现出其相应的经济和文化价值。因此保护区域农产品品牌,对发展区域综合实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2.1是增强区域农产品竞争力的有效措施

区域农产品的竞争力,是指一个区域内所生产的农产品具有质量、供应能力、市场知名度等综合优势,以保证其与同类产品竞争时能生存发展。保护和发展区域农产品品牌,有利于提高区域农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强化市场需求以增加农产品销售量;有利于培养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品牌意识,鼓励其主动参与到农产品的品牌保护活动中来,防止因品牌假冒或盗用而造成经济损失;有利于强化品牌的整体性,防止产品鱼龙混杂,损害品牌形象。当品牌的竞争力得以提高,品牌创造的附加值便得以丰富,能够进一步提高市场知名度,形成良性循环。

2.2是强化地区农业产业集群发展的理想策略

由于区域品牌具有公有性,在其得到良好保护的地区,往往会形成相应的农业产业集群。如果地区的区域农业品牌保护不到位,品牌创造价值的能力受到,那么其对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吸引力将会明显下降,参与到农产品生产的人员机构便会相应减少,使产业集群受到制约。高度发达的品牌保护意识,既能够提升品牌价值,又能减少恶性竞争,形成良好的发展氛围,是强化地区农业产业集群的理想策略。

2.3是保护地域文化特色的必然要求

区域农产品品牌能够将地区的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将结合,是地域文化特色的重要体现。一个区域品牌的形成,往往是以长时间的人文和经济投入为基础的,来之不易。保护这些投入所得到的成果,对于保护区域的历史、文化都具有重要的价值。随着符号化时代的来临,人们往往通过特定的区域品牌符号对地区文化进行辨识,许多知名农产品品牌,如西湖龙井、哈密瓜、安溪铁观音等,已成为地区文化的象征,既带动了品牌农产品的销售,又带动了地区旅游业发展和农产品文化的繁荣。因此,对区域农产品品牌进行良好的保护,是保护地域文化特色的必然要求。

3.区域农产品品牌保护的瓶颈及建议

由于区域农产品品牌具有区域公有性,在对其进行保护的过程中,会出现一系列复杂问题。主要体现在由于生产、经营机构人员众多而造成的责任主体确定困难,宣传机构混乱、力量薄弱,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造成的。

3.1品牌保护的责任主体难以确定

区域农产品品牌,在公共经济学领域属于公共物品范畴,具有公共物品所具有的非排他性等性质,主要体现在:在一定区域内可以拥有众多的生产经营人员,新的生产经营人员加入不会对现有品牌造成权益的损害,但同时也导致了难以确定品牌经营保护的具体责任主体,从而造成品牌保护意识的缺失,使得假冒产品和竞争产品乘虚而入,侵占市场。一般来说,区域农产品品牌保护的责任主体主要包括地方、地方龙头企业以及行业协会等企业联合组织。地方可以投入力量对区域品牌进行制度建设和推广宣传,并对品牌的保护进行管理规范,对生产经营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证;龙头企业作为区域产品的生产主体,品牌保护工作是否完善关系到其自身的发展;行业协会是品牌各方权益的综合代表,可以基于区域品牌的行业特性、区域特性和产品特性,对品牌进行科学合理的建设和保护。在众多责任机构中,行业协会可以协商各方意见,对品牌生产、销售具有专业的认识和管理经验,且可以由各方代表组成,因此,一般以行业协会为品牌保护的责任主体为宜。

3.2品牌宣传力度不够

虽然区域农产品品牌的形成主要靠历史积淀,但其知名度的打造和产品的推广仍然需要现代化的宣传手段。现有的宣传措施主要存在各自为战、内容匮乏、方式单一、与媒体交流不畅、宣传范围狭窄等缺陷,导致品牌保护缺少助力。因此,打造一套基于先进营销理念的宣传体系,即建立统一的宣传机构;制作内容丰富的宣传材料;加强与有影响力媒体的合作交流;扩大品牌的宣传范围。对保护区域农产品品牌具有不可估量的重要价值。

3.3品牌保律法规的相关

品牌保护的法律法规包括商标的注册和保护、区域商标使用许可的认证以及合理的产品生产销售管理规范。现有的法律法规,尚不能很好地明确农民合作组织或行业协会对商标持有居于主体地位,不利于区域农产品的生产经营;对相关商标的保护,例如产地名、具有一定相似度的商标名称仍不能很好地规范,容易造成品牌混淆和盗用;不完善的品牌使用许可和产品质量监测认证体系,对于区域品牌的价值也是一种伤害。只有在品牌经营过程中建立健全严格的品牌保律规范,才能有效地保护区域农产品品牌。

结语:随着我国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品牌意识不断完善,和行业逐渐认识到了区域农产品品牌的价值,对品牌的保护措施也将逐渐完善。除了本文提到的确认责任主体、加强推广宣传、完善法律法规以外,更重要的是树立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品牌意识,加强保护正规品牌、打击品牌冒用的力度,营造良好的区域农产品发展的社会氛围。如此,才能真正地保护我国的区域特色农业,更好地实现农产品的品牌价值,将特色农业发扬光大。■

参考文献

农产品销售管理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一核心,全面贯彻《食品安全法》,深入整治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整合监管资源,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积极探索新时期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途径和工作模式。集中力量塑造典型,并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把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工作原则

坚持"负责、部门分工协作、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按照"突出重点、轻重兼顾、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要求,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严格执法与规范管理、打击伪劣与扶持名优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起"行政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为一体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实现食品从"源头、生产、流通、消费"四个环节全程监控,确保群众吃上放心食品。同时,引导农村居民安全消费,促进农村食品安全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

(一)工作重点

农业种植养殖环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市场流通环节、食品消费环节是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突出抓好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粮、油、肉、蔬菜、水果、饮料、豆制品、水产品、酒等九大类食品,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工作目标

把我镇建成全市食品安全示范镇,率先实现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改善、食品安全事故进一步下降、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食品监管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稳步上升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督促农业经营者建立生产经营记录,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植物生长激素等,规范种植、养殖行为。蔬菜农药残留和水产品药物残留检测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

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

2.加强食品生产和加工环节监管

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监管。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小作坊专项整治,促进中小食品生产企业健康发展。本地产食品抽检合格率不低于90%。

责任单位:镇食安办。

3.抓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落实街道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开办者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食品经营单位销售假劣食品行为。加强生猪产品销售管理,禁止从非定点屠宰企业购入生猪产品。

责任单位:镇兽防站。

4.加强食品消费环节监管

推进餐饮业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加强农村自办宴席管理,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85%以上。

责任单位:镇食安办、卫生院。

5.强化畜禽集中屠宰和酒类流通管理

严格实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生猪及其产品违禁药物检测合格率达到99%以上。高度重视酒类流通管理工作,规范酒类流通渠道,保证广大消费者喝上放心酒。

责任单位: 镇兽防站、卫生院。

(一)准备阶段(2016年5月)。成立创建活动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按照创建目标要求,研究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启动创建工作。

(二)动员阶段(2016年6月)。组织召开动员大会,结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努力营造食品生产经营者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广泛支持、广大群众积极监督的良好氛围,为创建活动的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实施阶段(2016年7月至2016年12月底)。围绕创建工作目标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加强保障体系、责任体系、监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监管的有效途径,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切实加强宣传教育、综合治理和安全监管,全面加强农业投入品及食品添加剂的监管使用,依法规范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秩序,依法打击各种危害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全面调动社会各界参与、人民群众广泛监督的积极性,深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提升科学监管水平。及时总结和报送创建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工作交流和信息交流,促进创建工作有力开展。

为切实加强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镇决定成立千佛镇食品安全示范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表格略

各村(居)支部

领导小组下设

办公室在镇食安办公室,周晓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冯婷同志具体办公。(一) 加强工作协调。创建工作中,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配合,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确保创建取得实效。对因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或工作相互推诿扯皮,影响创建工作开展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领导责任。

农产品销售管理范文6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和《**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强化执法监管,着力消除风险隐患,围绕节日期间消费的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全县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全覆盖执法检查,严防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时间安排

**年12月30日起至**年2月20日(为期2个月)

三、行动重点

(一)重点品种:肉及肉制品、蒸碗、乳及乳制品、米面及其制品、豆芽及豆制品、酒类、食用油、调味品、果蔬、水产品、其他休闲食品、各类散装食品、保健品、药品及医疗器械等。

(二)重点区域:节日消费集中的大中型超市、农贸市场、便利店、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流动摊贩、餐饮服务单位、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院、诊所等区域。

(三)加强蒸碗生产经营监管:1、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的监控。要把好食品添加剂备案关,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知识的培训,督促指导建立可控的添加剂进货台帐,落实索证索票制度。2、加强食品原材料使用情况的监控。要把好食品原材料控制关,通过定期不定期的巡查检查,严禁使用非食品用的原辅料加工食品;严禁使用非食品用化学物质;严禁使用违反规定的过期、失效、变质、污秽不洁的、回收的、受污染的原材料;严禁掺杂掺假。3、加强蒸碗包装材料质量监控。用于蒸碗包装的材料必须清洁安全(要有检验报告),并加贴印标签,标签内容包括:食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关键点是严格要求购买有生产许可证的包装材料,与食品原料一并管理并建立好进货台帐。

(四)加强肉及肉制品监管: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基层食药所要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措施,落实分解任务,确保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深入开展生鲜肉经营监督检查工作,逐级开展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2、食药监局、、畜牧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生鲜肉批发市场(含附设冷库)、集贸市场、农村集会摊贩、各大超市、肉食店、肉制品专营店、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场所进行执法检查,深入排查清理不合格肉品,监督生鲜肉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责任和义务,严禁食品经营者购进、销售、使用白板肉(即非经过正规屠宰企业生产的经过检验检疫的肉,下同)以及无“两证三章”(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生猪定点屠宰专用章)和变质肉品。3、要建立健全查处生鲜肉违法行为的案件线索信息,确保发现的问题,群众举报和反映的问题,能够及时查处,做到有案必查、一查到底。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省生鲜肉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意见》,认真开展生鲜肉销售备案登记、外地屠宰企业入市登记备案等制度,要采集中打击掺杂使假、收购加工销售病死肉、注水肉、劣质肉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生猪、牛、羊、禽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对案件线索要追跟溯源,彻底查明问题肉源头和去向,加大惩罚力度,做到“严查、严办、严处”。对购销病死畜禽和使用违禁药物、非食用物质涉嫌犯罪,一律由机关审查、立案。

四、重点任务

(一)紧抓源头,严把市场准入关。建立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机衔接机制,加大农产品产地、果蔬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的农药残留检测及公示力度。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的执法检查,严格巡查抽检,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和病死害肉流入市场。集中开展畜产品、水产品等抽检工作,加大对“瘦肉精”、“孔雀石绿”、兽药残留超标等抽验力度。完善肉菜流通追溯体系,提高准入门槛。加强对粮食出入库质量监管,严防霉变粮食、劣质粮和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

(二)加强监管,整顿餐饮行业。紧密结合节日期间餐饮消费特点,以旅游景点、高速公路服务区、车站、特色街道、接待旅游团队宾馆饭店及餐馆、年夜饭承办等餐饮单位以及城区小餐饮单位为重点,重点检查餐饮服务许可、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原料采购和贮存、凉菜和生食海产品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具清洗消毒、食品及工用具生熟分开以及是否违规采购、贮存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餐饮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对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并及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突出农村自办家宴监管,严格控制各重点环节,及时消除隐患,坚决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严厉打击餐厨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单位违反《渭南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的行为,坚决打击“地沟油”生产等违法行为。

(三)全面督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对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和现场制售场所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严肃查处无证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未按照工艺标准组织生产、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企业在质量管理、购销存记录、检验检测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向老百姓餐桌。

(四)严格监管食品流通环节。针对群众节日消费必需的粮油及其制品、肉及其制品、冷冻食品、民俗特色食品、酒类、饮料、糖果等重点品种,以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等为重点问题,全面开展食品经营单位经营资格检查,严肃查处无证照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求食品流通企业按照规定储存条件保存销售熟肉制品、面制品、豆制品等。加大对双节期间需求量较大的散装食品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购销台账等制度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散装食品“三防”设施,严把准入关。

(五)整顿保健品经营秩序。以日常监管和抽检检测中发现的问题较多、风险度高的品种为重点,对批发市场、超市、药店等经营场所加强监督检查。结合双节保健食品消费特点,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声称具有缓解疲劳、辅助降血糖、改善睡眠、增强免疫力等功效的保健食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依法予以严处。

(六)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开展元旦春节期间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大检查。强化药品经营企业节日期间处方药的销售管理。对地段医院、县级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情况进行排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辖区内各类媒体的广告监测,特别要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节假日,开展以食品、保健食品冒充药品的广告宣传,重点整治假借“义演”、“义诊”之名,进行虚假违法广告宣传和非法销售假劣药品、保健品及医疗器械的行为,一旦发现,由相关部门联合查处,确保药械安全。

(七)加强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管。严厉打击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犯罪行为。严密排查化妆品经营(包括批发、零售单位)企业、美容院、美发店、洗浴中心、酒店,严厉查处经营使用无卫生许可证或套用卫生许可证号的化妆品,严厉查处无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无批准文号的进品化妆品(包括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和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或套用特殊用途化妆品、进口化妆品批准文号的化妆品;严格化妆品卫生许可制度,依法查处化妆品使用单位非法自制化妆品并提供给消费者使用的行为,彻底查处为消费者提供服务过程中擅自添加禁限用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伪造冒用化妆品标签标识行为,全面整治化妆品标签、说明书存在的虚假、夸大宣传等违规行为。

(八)持续加强“三小”综合整治力度。今年全县范围内开展的“三小”综合整治工作已初见成效,但“三小”监管工作任务仍然艰巨。监管部门对“三小”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要积极开展“回头望”,进一步查漏补缺,防止出现漏网和反弹;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严格监督抽检,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全面推广小作坊集中生产管理模式,不断优化监管资源,全面推进社会共治;建立完善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三小”业态标准化、规范化、痕迹化管理。

(九)强化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针对节日期间人员流动大,聚餐活动频繁,食品消费旺盛等特点,制定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响应,迅速采取控制措施,组织事故调查,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危害。。强化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对因瞒报、迟报、漏报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监管责任。各镇(办)、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对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责任,加强领导,扎实部署。各监管部门要牢固树立食品安全“一盘棋”的思想,强化保障节日期间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齐抓共管,夯实责任,实施全方位、全过程有效监管。

(二)加大宣传力度,实现社会共治。各镇(办)各部门要抓住双节期间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年货集会、农村大集、民俗活动等特色场合,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知识,正确引导消费,鼓励广大消费者合理投诉举报,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努力形成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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