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如对方不给抚养费,可向提起诉讼。父母离婚不消除与子女的关系,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无正当理由不能拒绝支付抚养费。离婚时对方不给抚养费的问题,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对方住所地的人民提起诉讼索要抚养费。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失。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就不能拒绝支付抚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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