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超载超限新规定如下:
1、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一次记6分;
2、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记3分;
3、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一次记1分。
危险驾驶包含以下行为:
1、追逐竞驶,造成情节恶劣;
2、醉酒驾驶机动车,对自己与他人不负责任,对社会造成恶劣的影响;
3、从事校车驾驶的途中或旅客运载途中没有按照规定私自,严重超载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在路上行驶对车上乘载人员的安全严重不负责任;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综上所述,超载车辆发生事故会。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保险公司都会评判车辆超载多大程度上影响事故的发生,从而影响事故责任的划分,保险公司在车辆人员受伤的理赔问题上,是不会对超载的人员进行理赔的,比如说5座车上坐了6个人,保险公司只赔付5个人的医药费,对于另外一个人,保险公司是不予理赔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Copyright © 2019- doubailingjiu.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