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的主要特点是工作时间短、按小时计薪,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而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工作时间不同,非全日制用工,通常以小时计薪为主,劳动者在同一个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的时间不可超过4个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可超过24小时;2、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和一个或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只可以和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拓展延伸
全日制用工与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权益及雇佣条件对比分析
全日制用工与非全日制用工在法律权益和雇佣条件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全日制用工是指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每周工作时间达到或超过法定标准工时的雇员。他们享有法定的劳动保护,包括最低工资、工时、社会保险等权益。相比之下,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不满足法定标准工时,他们的法律权益相对较弱。此外,全日制用工通常享有更稳定的雇佣条件,包括带薪休假、福利待遇等,而非全日制用工往往面临合同期限短、福利待遇较少的情况。因此,雇主和雇员在选择用工形式时,应充分了解并权衡两者之间的法律权益及雇佣条件差异,以便做出明智的决策。
结语
全日制用工与非全日制用工在法律权益和雇佣条件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全日制用工享有法定的劳动保护,包括最低工资、工时、社会保险等权益;而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权益相对较弱。此外,全日制用工通常拥有更稳定的雇佣条件和更多的福利待遇,而非全日制用工则面临合同期限短、福利待遇较少的情况。雇主和雇员在选择用工形式时,应充分了解并权衡两者之间的法律权益及雇佣条件差异,以便做出明智的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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