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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出问题和厂家私下解决了,还能告经销商吗

来源:兜白养生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带身份证到工商所办理字号核准;2、拿已经核准的字号到农业局办理相关经营许可证;3、带上以上资料和租赁合同到工商所办理登记即可。办齐以上证件 工本费大概100元。另外,个体户是不能办理分支机构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2种观点: 开种子农药化肥店需要的手续:1、首先应当核准店铺的名称;2、确定店铺的地点,可以租房,也可以提供自己的门面房等;3、确定经营范围为种子农药;4、确定店铺的组成形式是个体经营,还是家庭组合是经营;5、携带上述材料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注册登记;6、完成注册登记后领取营业执照,再进行税务登记。一、开种子农药化肥店需要注意哪些? (1)卖什么产品农资加盟店卖什么样的产品,决定了这个店能不能长期发展下去。首先在通过农资招商网选择产品的时候,我们要充分体现一个“贴”字,一方面贴近大市场,争取市场占有率;另一方面是贴近特有市场,建立产品的多样性差异性,以求与别人的差异化,从而吸引消费者。(2)卖多少数量销售数量的设计同样是十分重要的可以直接影响到公司的销售利润,因此,这也是一项不得不考虑的事情。当通过农资招商网或别的渠道,确定自己要卖的产品之后,应马上作出合理计划,合理的计划安排,才可以保证农资加盟店的健康可持续发展。(3)怎么卖出去这里指的就是营销策略了。大到农资企业,小到农资加盟店,没有一个切实可行的营销计划,生意如何做大、做强、做持久?在做营销的时候,我们需要通过本地区的农资代理商,对市场进行一个细分,然后给产品定位,最后寻求最佳的一个卖点,以满足农民消费者的需求。能经营起来,但要解决几个问题,一是自己要进行学习,懂得相关的知识,二是要守法经营,三是要保证物资的质量。用你热情的服务和产品优秀的质量赢得顾客。二、如何开种子化肥农药店(1)提高经济效益:只要是加盟一个种子化肥农药店,可以降低经营方面的成本,采用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有明显的价格优势。而且简化了流通方面的环节,减少营销中间环节,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方面的效益。(2)形成品牌效应:总部在严格品牌授权使用和管理制度管理的基础上,能够利用品牌发展特许方面的经营,吸收加盟店直接参与,然后再扩散品牌方面的效应。(3)促进管理规范性:总部集中行使管理权力,主要集财务、物流、营销、信息等管理于一身,有利于管理水平不断进行提升,有利于企业协调相互运作。(4)改变市场结构、可提高市场占有率:连锁经营可以实现低成本方面的扩张,以及跨地区方面的发展,能够实现规模效益最大化。(5)除了这些收银,还有农药品牌方面的分红,如果每年品牌的销售量达到总部的指定指标,那么还可以额外获得农药品牌奖励的分红比例,如果还想获得更多方面的经营,那可以选择招收代理分销,与农村、农场等方面达成时间久合作方面的协议,以更低的价格选择走量式的销售方式,争取降低成本多销同样能获得相应的经营决策,同时农药品牌方面还会给出更多的年终分红作为一些奖励,这是两全其美的销售策略。法律依据:《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第六条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体工商户的财产权、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或者非法干预。第十九条国家鼓励和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和社会资金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县级以上地方应当充分发挥各类资金作用,为个体工商户在创业创新、贷款融资、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提供资金支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产品有质量问题,可以要求退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构成销售伪劣化肥罪的刑事责任是判处3到7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之下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为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以及兽药及其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与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和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及兽药、化肥、种子,使的生产遭受到较大损失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之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了重大损失的,判处3年以上7年之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之上2倍之下罚金的生产遭受了特别重大损失的,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之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向工商管理部门举报,电话12315。也可以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举报,这个是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平台,是工商总局主办的,消费者在平台上登录注册后,可以通过互联网、手机APP及微信多种途径24小时便捷地进行投诉、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三十条 国家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的意见。第三十一条 各级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各级应当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第三十二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与农业相关的部门可能采购,在采购前回向社会发布采购公告,注意此类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采购适用本法。本法所称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依照本法规定的权定。本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本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本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本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第三条 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第四条 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关于国家对有机肥生产企业给予奖补,近年来,国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有机肥产业发展的优惠,如下:1.是对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和生物有机肥免征。对农作物秸秆、林业三剩物综合利用产品,实行一定比例的退税。2.是对企业新购入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的支出允许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3.是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4.是取消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5.是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到10年。6.是将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与高新技术企业的限额统一,从2.5%提高至8%。这些都属于普惠性,符合条件的有机肥生产企业均可依法享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 第四十 国家加强长江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长江流域农业生产应当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减少化肥、农药施用,推广有机肥使用,科学处置农用薄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

第3种观点: 与农业相关的部门可能采购,在采购前回向社会发布采购公告,注意此类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采购适用本法。本法所称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依照本法规定的权定。本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本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本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本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第三条 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第四条 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机肥公司经营范围对有机肥料、生物肥料项目的筹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有机肥公司经营范围农业技术服务及生物科技研发;植物用营养素叶面肥料的生产及销售;生物有机肥生产、销售;秸秆收购*** 有机肥公司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有机肥及原料。(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有效许可证许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有机肥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有机肥料(国家专项规定除外)*(以上范围法律法规有专项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的项目除外。应经审批的项目,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有机肥公司经营范围有机肥生产销售。(国家法律、行规规定禁止经营的除外;涉及专项审批项目,未经审批不得生产经营) 有机肥公司经营范围有机肥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生活垃圾处理设备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要求:外观;有机肥料为褐色或灰褐色,粒状或粉状,无机械杂质,无恶臭。有机肥料的项目指标应符合以下的要求。项目指标有机质含量(以干基计)/(%)≥45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含量(以干基计)/(%)≥5.0水分(游离水)含量/(%)≤30酸碱度pH5.5-8.5有机肥料中的重金属含量、蛔虫卵死亡率和大肠杆菌值指标应符合GB8172的要求。有机肥料国家标准规定了有机肥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测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行业标准《有机肥料》,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本标准适用于以畜禽粪便、动植物残体等富含有机质的副产品资源为主要原料,经发酵腐熟后制成的有机肥料。本标准不适用于绿肥、农家肥和其他农民自积自造的有机粪肥。规范性: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601化学试剂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GB/T1250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GB/T6679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8172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GB/T8576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测定真空烘箱法GB18382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法律依据:《有机肥料》 第4.1条 有机肥料生产原料应遵循“安全、卫生、稳定、有效”的基本原则,优先选用附录中的适用类原料,禁止选用粉煤灰、钢渣、污泥、生活垃圾(经分类陈化后的厨余废弃物除外)、含有外来入侵物种的物料和法律法规禁止的物料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禁用类原料。选用评估类原料,须进行安全评估并通过安全性评价后才能用于有机废料生产。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生产许可证如果是只有有机肥,是不需要的,如果包含的复合肥、复混肥则是要办生产许可证的,建议办生产许可证,后续有变动要生产复合肥就方便很多。2.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要具有完全的民事责任(成年人,智力正常),才能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3.肥料登记证生产有机肥料是必须有要有肥料登记证的,归农业部负责登记。办肥料登记证时的注意事项:(1)申请者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式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肥料生产者。并且应具备微生物肥料生产设备、化验检测设施,能够开展生物有机肥的生产和质量检验工作。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人员可由其在中国设的办事处或委托的代理机构作为申请者。(2)申请肥料登记需按照登记类型填写申请表和提供相关资料。申请者所提供登记资料,应列出总目录,包括所有资料的标题、排列位置和页码。根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肥料登记可分四种类型:(3)临时登记——经田间试验后,需要进行田间示范试验、试销的肥料产品。(4)正式登记--在获得临时登记后,经田间示范试验、试销可以作为正式商品流通的肥料产品,生产者应当申请正式登记。4.环境评测书国家环保部门要求有机肥厂,环境影响评价要符合要求才能生产肥料,环评报告书。全称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是由环境保护部门对某些重大建设项目一旦实施后对该区域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的预见性评定。5.税务登记证拿着工商营业执照可以去税务局办理税务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第二条 国家对生产下列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一)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米、面、食用油、酒类等直接关系人体健康的加工食品;(二)电热毯、压力锅、燃气热水器等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三)税控收款机、防伪验钞仪、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等关系金融安全和通信质量安全的产品;(四)安全网、安全帽、建筑扣件等保障劳动安全的产品;(五)电力铁塔、桥梁支座、铁路工业产品、水工金属结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等影响生产安全、公共安全的产品;(六)法律、行规要求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其他产品。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生产不合格化肥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法律客观:《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2种观点: 消费者买到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一般的产品质量问题,另一类是产品存在缺陷,并使消费者造成了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所谓一般产品质量问题,说的是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或不符合生产者、销售者对产品质量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前一种情况,理论上称不符合默示担保条件。比如国家法律规定,产品必须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具备应有的使用性能,对这个规定任何生产者、销售者都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不要求生产者、销售者再做说明,消费者就可以依照这些法律规定,判定产品质量是否有问题。后一种情况,理论上称不符合明示担保条件。比如很多产品都有产品说明、产品标签、广告、样品等,只要生产者、销售者以上述任何一种方式表明了产品的质量,消费者就可以以此作为判定产品质量的依据,只要认定产品与其说明名不符实,就可以断定产品质量有问题。所谓产品存在缺陷,给消费者造成了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强调的是产品质量问题很严重,造成了产品以外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不仅可以要求赔偿该产品损失,还有权要求赔偿该产品造成的其他损失。一、消费者维权的方法有哪些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先到经营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交涉,说明情况,进行协商,要求经营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修理、退换或赔偿。如交涉无效,可按其问题性质分别向当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反映,要求处理;也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解决;也可以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直接向人民起诉。如果购买商品使用时发生故障或者突发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并请有关部门出具勘查证明。投诉的具体要求是:1、写投诉信。信中要写清投诉者的姓名、详细地址。被投诉的经营企业的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号码,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具体情况,受损害的情况和交涉经过。2、提供、单据、证明信等必要的说明材料。3、投诉者要实事求是地反映实际经过,不要夸大虚构。在备好必要的材料后,可到买卖纠纷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亦可向人民起诉。投诉应注意以下几点:1、要注意收集、保留购物或服务。2、要有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检验证以及商家提供的广告、明示承诺。3、要有损害实物、记录、鉴定、病历及其他相关材料。4、要注意投诉的法律时效。涉及商品质量问题,应在15天以内要求修理或更换。实行“三包”的商品要按“三包”的规定,财物遭受损失的索赔诉讼时效为2年,人身损害的则为1年。5、要选择好索赔对象。一般可向经营商家索赔,必要时也可直接向生产厂家索赔。受虚假广告误导致害的可向经营者和广告主索赔。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向工商管理部门举报,电话12315。也可以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举报,这个是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平台,是工商总局主办的,消费者在平台上登录注册后,可以通过互联网、手机APP及微信多种途径24小时便捷地进行投诉、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三十条 国家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的意见。第三十一条 各级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各级应当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第三十二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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