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我国现在属于法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和法律。一切违反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和法律的。第五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中华法系主要是指的中国封建社会法律的传统。中华法系是中华民族数千年法律实践的结晶,自原始社会末期至近代,源远流长,独树一帜。这与我国现代法律体系区别较大,封建时期的法律主要为了君王服务,但是现代体系以人民为中心,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一、法的效力 法的适用范围法的效力,即法律的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那样行为,必须服从。通常,法的效力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法律的适用范围,是指法律的时间效力、对人的效力和空间效力。1.时间效力,指法律开始生效的时间和终止生效的时间。2.空间效力,指法律生效的地域(包括领海、领空),通常全国性 法律适用 于全国,地方性法规仅在本地区有效。二、法的渊源法的渊源是指法的具体表现形式。法是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上层建筑的范畴的概念,是个抽象的表述,而抽象的法势必需要一个具体的表现形式为我们实际生活所运用,也就是法的渊源。法的渊源分为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两大种类:正式渊源即由具体的法律规范、法律条文所形成的法的渊源,也就是各种成文法;非正式渊源即由一些散见的不成文的规范,如习惯、判例、等。中国法的正式渊源有八个,包括、法律、行规、规章、自治法规、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法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三、法的特征法的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3.法是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法系和金融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原副院长李国光在全国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立法新动向与司法应对思考》 五、民事诉讼证据制度改革的深化与“城市规则”的普遍适用2001年12月,最高人民制定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是中国第一部比较全面、系统地规范民事诉讼证据的司法解释。它根据民事诉讼法对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总结中国民事诉讼证据制度改革的经验的基础上,借鉴法系国家和普通法系国家有益的诉讼理念和做法,围绕举证责任的内涵和分配规则、当事人自认规则、当事人举证和人民调查收集证据规则、举证时限规则、证人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内容,着重在证据的提出、证据的质证和认证的审核认定上进行了比较全面系统的规范,较好地体现了现行民事诉讼法关于当事人举证为主、人民调查收集证据为补充的证据提出模式。司法实践表明,证据规定自2001年4月1日实行六年以来,它所倡导的诉讼理念已逐步深入人心,民事诉讼秩序有了明显改善,根据民事诉讼规律运作民事诉讼程序、进行民事诉讼活动成为法律职业群体的普遍共识。
第2种观点: 当今世界上有几大法系??现在只有三大法系,法系、英美法系,法系r 以前是五大法系,分别是法系、英美法系、法系和印度法系、中华法系r 其中印度法系和中华法系都已经解体,现存的共三大法系。还有不懂的吗?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中华法系、法系、英美法系、法系、印度法系,其中中华法系和印度法系已经解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和法律。一切违反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和法律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历史渊源:即引起特定法律制度、法律原则、法律规范产生的历史事件和行为。本质渊源:即法律现象产生、存在、发展的根本原因。思想理论渊源:即对一国法律制度、法律规范起指导作用的理论原则和思想体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四条 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被人民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法的渊源可分为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实质意义法的渊源和形式意义法的渊源。我国正式意义上的渊源有:、法律、行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行政规章、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和法律。一切违反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和法律的。
第3种观点: 普通法法系国家的法典主要是指,由立法机关颁布、编纂系统化的立法文本,对于该类型的国家而言,它是一个重要的司法制度。普通法法系国家的法典主要是指,由立法机关颁布、编纂系统化的立法文本。它是普通法国家中的一个重要司法制度,有助于统一和规范法律体系,增加法律的可预测性和透明度。与法系不同,普通法法系国家的法典并不是一部详细而完整的法典,而是由一系列法律文件组成的,包括判例法、法律法规等。这也使得普通法的法律体系更加灵活多变,适应了其所处的历史文化环境和法律实践需求。普通法法系国家的法典在司法实践中具有哪些特点?普通法法系国家的法典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其颁布过程相对较为复杂,通常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沉淀和慎重考虑;第二,法典中的规定与判例法和普通法的关系相对较为,各自具有一定的适用范围;第三,法典规定的内容并不是非常详细和全面,需要通过司法实践来进一步明确。普通法法系国家的法典是司法制度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在基础法律和司法实践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在具体的法律操作过程中,需要结合判例法和普通法原则理解、适用,并遵守法典中的规定。同时,也需要将其置于历史、文化和法律实践背景中进行整体性的认知和把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条 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 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1种观点: 中国是社会主义法系,地区和澳门是法系(民法法系),是英美法系(普通法系)。中国的社会主义法系与法系的区别:中国的法律体系体现了中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一国法律体系的性质由一个国家社会制度的性质所决定。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属于法系,又称民法法系、罗马-日耳曼法系或成文法系。在西方法学著作中多称民法法系,中国法学著作中惯称法系。指包括欧洲大部分国家从19世纪初以罗马法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和16年《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法律制度以及其他国家或地区仿效这种制度而建立的法律制度。随着欧洲一些殖家的向外扩张,法系也扩及拉丁美洲、非洲、亚洲等地。由于源流不同,法系大体又可分为法、德两个支系,法国、比利时、荷兰、意大利、西班牙和拉丁美洲各国属于前者;而德国、奥地利、瑞士和日本等国则属于后者。在同一法系各国中,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发展,有的国家具有较大的特点。例如,日本法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便受到美国法很大的影响;北欧斯堪的纳维亚各国又有其某些固有的特征;荷兰则形成了所谓罗马-荷兰式法律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我国现在属于法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和法律。一切违反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和法律的。第五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中国的法律是属于法系。法系与英美法系是当今世界的两大主要法系,涵盖了世界上一些主要的国家。法系的代表有德国、法国、中国等;而英美法系则当然以英国和美国为其代表。法理学家和经济学家常用的四种基本法律体系,即英美法系、法国法系、德国法系和北欧法系,其中法国法系、德国法系和北欧法系属于法系。英美法系主要基于判例,而其他的三种(即法系)都是成文法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制定本法。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我国现在属于法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和法律。一切违反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和法律的。第五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第2种观点: 一、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1、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如下:在法系国家,正式的法的渊源只是指制定法,的判例、法理等,没有正式的法律效力。在英美法系国家,制定法和判例法都是正式的法的渊源,遵循先例是英美法系的一个重要原则,承认法官有创制法的职能,判例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和法律。一切违反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和法律的。二、英美法系和法系有什么异同由于法系和英美法系形成的历史渊源不同,两者存在诸多的差别。 1、在法律的渊源方面,在法系国家,正式的渊源只是制定法,而英美法系以判例为其主要渊源; 2、在法的分类上,法系有公法与私法之分,而英美法系则分普通法与平衡法; 3、在诉讼程序方面,法系以法官为重心,具有纠问制的特点,英美法系的法官在审案过程中则要消极一些,诉讼程序具有抗辩式的特点; 4、此外,两者在法律思维、法律教育等方面也存在较多的差异。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中国的法律是属于法系。法系与英美法系是当今世界的两大主要法系,涵盖了世界上一些主要的国家。法系的代表有德国、法国、中国等;而英美法系则当然以英国和美国为其代表。法理学家和经济学家常用的四种基本法律体系,即英美法系、法国法系、德国法系和北欧法系,其中法国法系、德国法系和北欧法系属于法系。英美法系主要基于判例,而其他的三种(即法系)都是成文法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制定本法。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1种观点: 中国是社会主义法系,地区和澳门是法系(民法法系),是英美法系(普通法系)。中国的社会主义法系与法系的区别:中国的法律体系体现了中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一国法律体系的性质由一个国家社会制度的性质所决定。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属于法系,又称民法法系、罗马-日耳曼法系或成文法系。在西方法学著作中多称民法法系,中国法学著作中惯称法系。指包括欧洲大部分国家从19世纪初以罗马法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和16年《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法律制度以及其他国家或地区仿效这种制度而建立的法律制度。随着欧洲一些殖家的向外扩张,法系也扩及拉丁美洲、非洲、亚洲等地。由于源流不同,法系大体又可分为法、德两个支系,法国、比利时、荷兰、意大利、西班牙和拉丁美洲各国属于前者;而德国、奥地利、瑞士和日本等国则属于后者。在同一法系各国中,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发展,有的国家具有较大的特点。例如,日本法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便受到美国法很大的影响;北欧斯堪的纳维亚各国又有其某些固有的特征;荷兰则形成了所谓罗马-荷兰式法律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我国现在属于法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和法律。一切违反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和法律的。第五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中国的法律是属于法系。法系与英美法系是当今世界的两大主要法系,涵盖了世界上一些主要的国家。法系的代表有德国、法国、中国等;而英美法系则当然以英国和美国为其代表。法理学家和经济学家常用的四种基本法律体系,即英美法系、法国法系、德国法系和北欧法系,其中法国法系、德国法系和北欧法系属于法系。英美法系主要基于判例,而其他的三种(即法系)都是成文法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制定本法。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1种观点: 中国是社会主义法系,地区和澳门是法系(民法法系),是英美法系(普通法系)。中国的社会主义法系与法系的区别:中国的法律体系体现了中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一国法律体系的性质由一个国家社会制度的性质所决定。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属于法系,又称民法法系、罗马-日耳曼法系或成文法系。在西方法学著作中多称民法法系,中国法学著作中惯称法系。指包括欧洲大部分国家从19世纪初以罗马法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和16年《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法律制度以及其他国家或地区仿效这种制度而建立的法律制度。随着欧洲一些殖家的向外扩张,法系也扩及拉丁美洲、非洲、亚洲等地。由于源流不同,法系大体又可分为法、德两个支系,法国、比利时、荷兰、意大利、西班牙和拉丁美洲各国属于前者;而德国、奥地利、瑞士和日本等国则属于后者。在同一法系各国中,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发展,有的国家具有较大的特点。例如,日本法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便受到美国法很大的影响;北欧斯堪的纳维亚各国又有其某些固有的特征;荷兰则形成了所谓罗马-荷兰式法律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中国的法律是属于法系。法系与英美法系是当今世界的两大主要法系,涵盖了世界上一些主要的国家。法系的代表有德国、法国、中国等;而英美法系则当然以英国和美国为其代表。法理学家和经济学家常用的四种基本法律体系,即英美法系、法国法系、德国法系和北欧法系,其中法国法系、德国法系和北欧法系属于法系。英美法系主要基于判例,而其他的三种(即法系)都是成文法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制定本法。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中华法系主要是指的中国封建社会法律的传统。中华法系是中华民族数千年法律实践的结晶,自原始社会末期至近代,源远流长,独树一帜。这与我国现代法律体系区别较大,封建时期的法律主要为了君王服务,但是现代体系以人民为中心,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1种观点: 中国是社会主义法系,地区和澳门是法系(民法法系),是英美法系(普通法系)。中国的社会主义法系与法系的区别:中国的法律体系体现了中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一国法律体系的性质由一个国家社会制度的性质所决定。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属于法系,又称民法法系、罗马-日耳曼法系或成文法系。在西方法学著作中多称民法法系,中国法学著作中惯称法系。指包括欧洲大部分国家从19世纪初以罗马法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和16年《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法律制度以及其他国家或地区仿效这种制度而建立的法律制度。随着欧洲一些殖家的向外扩张,法系也扩及拉丁美洲、非洲、亚洲等地。由于源流不同,法系大体又可分为法、德两个支系,法国、比利时、荷兰、意大利、西班牙和拉丁美洲各国属于前者;而德国、奥地利、瑞士和日本等国则属于后者。在同一法系各国中,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发展,有的国家具有较大的特点。例如,日本法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便受到美国法很大的影响;北欧斯堪的纳维亚各国又有其某些固有的特征;荷兰则形成了所谓罗马-荷兰式法律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中华法系主要是指的中国封建社会法律的传统。中华法系是中华民族数千年法律实践的结晶,自原始社会末期至近代,源远流长,独树一帜。这与我国现代法律体系区别较大,封建时期的法律主要为了君王服务,但是现代体系以人民为中心,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我国现在属于法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和法律。一切违反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和法律的。第五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法法系的发展是以罗马法为基础的。罗马法是近现代中国民法之源,现代中国民法的形成与发展是建立在对罗马私法精神的传承和对罗马私法原则、概念、制度、体系的继受与发展的基础之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制定本法。
第2种观点: 民法具有法定性、平等性、自愿性、公平性、诚实性、道德性、环保性等基本特征。六点具体原则: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权利能力一律平等;民事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民事主体权益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2、意思自治原则,民法在规范人们的民事行为方面自愿原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民事主体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和形式由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3、公平原则,民事主体应依据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从事民事活动,以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均衡;4、诚实信用原则,不为欺诈行为,恪守信用尊重交易习惯;不规避法律和曲解合同条款;正当竞争,反对垄断;尊重社会利益,不得滥用权利;5、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时应当遵守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不得违一般道德准则和国家的一般利益;6、绿色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生产活动和消费活动的行为准则。“绿色原则”是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定、追究环境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的法理基础和立法根据。民法意义:1、民法属于一部由我国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用作对人民矛盾进行缓解以及调整人民和国家之间矛盾的方法。它和国际法的性质是完全相反的,它在国内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发挥了重要的意义,一次民法作为国内法,它的这种性质长期以来得到了维护;2、民法为继受法,继受法为从外国采用的法律,固有法为本国土生土长的法律。我国民法为继受法。尽管我国作为中华法系的母国具有悠久的法律传统,但这是一种刑法传统,其中民法比较萎缩,依附于刑法,用刑事手段来解决民事问题,这与以民法为重的西方法律传统形成对照;3、民法是一种普通型的法律。它在普通的事件处理中作为首要的法律依据,能够适用于任何人或事物或者其它因素。当然这一点上它和针对于特别的任何事的特别法是相反的。民法为普通法,要表达的就是民法典为普通法,被设想为一个可以涵盖全部民事生活事实的体系;4、民法是一种存在实体的法律,它规定了人民的实际拥有的权力和义务,以及这些权力和义务使用的范围和方法和使用法律所必要的程序等等,具有实际的意义。民法原则上为实体法,与民事诉讼、破产法等程序性法律形成配套关系。一些法律认识比较模糊的人认为民法是主要的法律,往往忽视了程序法的重要性,这样是非常不正确的,而且不利于法治的健全发展,实际上,权利分为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两类,程序法也规定一些程序性的权利并规定实现它们的程序,我们可以从这一点看出,程序法的实体特征也比较明显;5、民法中主要规定和阐述了人民的一些权力,因此它又带有浓厚的权力色彩,属于权利法的范围。这也是人民权力需求的一种必然趋势下的改变;6、民法为中人法,中人道德是民法中的人的行为标准,以何种人性标准作为民法的基础,立法者享有自由,他们可以选择中人或上人标准。它是一种社会规范,通过调整社会关系来调整人的行为,同时以人性观点为出发点,以此来规范人的行为并制定相应的规则;7、民法为任意法兼强行法,法律规定的内容仅用来补充或解释当事人的意思,对当事人对之遵守与否不加的,为任意法,也即贯彻意思自治原则的法律规范;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容当事人加以左右或约定排除的,为强行法,也即体现公序良俗的规范;8、民法为严正法兼衡平法,严正法是在适用于某一具体事实时,必须强制生效,毫无回旋余地的规定。简言之,严正法为不赋予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法,衡平法为赋予法官此等裁量权的法,两者结合,使民法规范既具有原则性,又具有灵活性。综上所述,平等原则所要求的平等非指经济地位上的平等或经济实力的平等,而是法律地位的平等,以免滋生疑义。此法律地位平等,是对民事活动当事人的基本要求,应贯彻民事活动之始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中华法系、法系、英美法系、法系、印度法系,其中中华法系和印度法系已经解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和法律。一切违反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和法律的。
第2种观点: 当今世界上有几大法系??现在只有三大法系,法系、英美法系,法系r 以前是五大法系,分别是法系、英美法系、法系和印度法系、中华法系r 其中印度法系和中华法系都已经解体,现存的共三大法系。还有不懂的吗?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中华法系、法系、英美法系、法系、印度法系,其中中华法系和印度法系已经解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和法律。一切违反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和法律的。
第1种观点: 一、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1、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如下:在法系国家,正式的法的渊源只是指制定法,的判例、法理等,没有正式的法律效力。在英美法系国家,制定法和判例法都是正式的法的渊源,遵循先例是英美法系的一个重要原则,承认法官有创制法的职能,判例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和法律。一切违反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和法律的。二、英美法系和法系有什么异同由于法系和英美法系形成的历史渊源不同,两者存在诸多的差别。 1、在法律的渊源方面,在法系国家,正式的渊源只是制定法,而英美法系以判例为其主要渊源; 2、在法的分类上,法系有公法与私法之分,而英美法系则分普通法与平衡法; 3、在诉讼程序方面,法系以法官为重心,具有纠问制的特点,英美法系的法官在审案过程中则要消极一些,诉讼程序具有抗辩式的特点; 4、此外,两者在法律思维、法律教育等方面也存在较多的差异。
第2种观点: 属于普通法系的国家是英国和美国。普通法系一般指英美法系,英美法系,又称为普通法法系或者海洋法系。是指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它首先产生于英国,后扩大到曾经是英国殖民地、附属国的许多国家和地区,包括美国、加拿大、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马来西亚、新加坡以及非洲的个别国家和地区。到18世纪至19世纪时,随着英国殖民地的扩张,英国法被传入这些国家和地区,英美法系终于发展成为世界主要法系之一。它们在法律分类、形式、权力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别。 英美法系的主要特点是注重法典的延续性,以判例法(简单解释判例法就是以前怎么判,现在还是怎么判)为主要形式。法系是按照法律制度的历史传统,法的渊源,法在形式、结构上的特征,法律实践、法律意识以及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等外部特征所作的分类。 与普通法系对应的是法系,的意思是相对英伦三岛来说的欧洲,法系又名民法法系,法典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主要是曾为法国,西班牙,荷兰,葡萄牙殖民地的国家和地区使用,也包括日本,泰国,土耳其等国家使用。法系和普通法系都是资本主义类型的法律,在经济基础、阶级本质、法律基本原则方面是一致的,但由于不同的历史传统的影响,在法律形式和法律运行方式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别。我国是法系国家。法系又称民法法系,其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民法典,我国目前还没有成型的民法典,但正在努力中,我国从晚清到时的立法就有意参照民法法系,日后肯定会向民法法系发展。其有完整的理论构建体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3种观点: 法系和英美法系的根本区别是什么?法系和英美法系主要区别在于:1、法律渊源不同。法系是成文法系,其法律以成文法即制定法的方式存在。英美法系的法律渊源既包括各种制定法,也包括判例。2、诉讼程序不同。前者的诉讼程序以法官为重心,具有纠问程序的特点。后者的诉讼程序以原告、被告及其辩护人和代理人为重心,具有抗辩式的特点,同时还存在陪审团制度。3、法律适用不同。法系习惯用演绎形式,英美法系习惯用归纳的形式。4、法律分类不同。法系分为公法和私法,英美法系分为普通法、平衡法,公法指、行、刑法以及诉讼法;私法主要是指民法和商法,英美法系的基本结构是在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分类基础上建立的。5、法律编纂不同。法系倾向法典形式,英美法系倾向单行法。当代英美法系虽然学习借鉴了法系制定法传统,但也大都是对其判例的汇集和修订。这样说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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