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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不见了,补办结婚证需要哪些资料?

来源:兜白养生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结婚证补办需要准备的资料: 1、户口簿本人的常住户口簿: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须提供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和集体户口首页原件,无首页原件的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与原件相符的首页复印件);2、婚姻状况证明: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3、照片申请补领结婚证的: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红底);申请补领离婚证的: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红底或蓝底)。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倘若各项证件、材料等都带全,各项审核也都通过了的话,民政局工作人员会当场给补办结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387号《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结婚证丢失能补办,补办结婚证需要其中一方持户口簿、身份证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补领。因为补办结婚证的时候是双方婚姻关系已经存在了,一般民政部门只需核对婚姻档案底册就可以补办成功。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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